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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30 13:48来源:六安市财政局 图:六安市财政局官网截图(点击图片可进入六安市财政局官网) 机构名称:六安市财政局 机构官网:http://czj.luan.gov.cn/(点击左侧链接即可直达) 六安市会计网:http://www.anhuikj.com/luan.html 办公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八公山南路交叉口市财政局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64-3378120(窗口)、0564-3378207(办公室)、0564-3378215(会计考试)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三)负责管理全市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根据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收益使用。 (十七)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九)负责行业系统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深化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以下各级政府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协助省财政厅提出地方税收立法建议,与市税务局等部门提出中央授权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在国家、省规定权限内,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市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市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市税务局共同上报或下发。市税务局负责对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市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有关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3.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负责资产配置事项中除办公用房和公务以外的资产项目配置的审批;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投资、处置、变动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会同市财政局拟订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置的审批;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界定、资产清查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公及附属用房产权证集中统一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租赁、投资、处置、变动等事项的审核、备案,报市财政局审批。其他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本部门(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市机关事务处负责六安市本级党政机关(包括市委各工作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市财政局负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管理范围以外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负责指导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内容来源:六安市财政局官网 整理编辑:安徽会计网 转载请注明来源 原创声明:此篇为安徽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源于网络,安徽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anhuikj.com/h-nd-1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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