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安徽省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和学习时间? 二维码
2
发表时间:2023-05-08 15:25来源:本站原创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5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未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进行补学,或者通过视同参加继续教育进行登记申请。 原创声明:此篇为安徽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源于网络,安徽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anhuikj.com/h-nd-1348.html
2023-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