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培训计划》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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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5-18 13:45作者:安徽会计来源: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5月16日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培训计划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以及对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为抓手,紧扣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重大政策,引领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课,深入学习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解读作为必修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注册会计师队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按照全生命周期行业人才建设理念,围绕《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人才职业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能力水平,紧扣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立足于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将行业继续教育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行业人才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诚信水平提升为目标,坚持职业道德教育与专业胜任能力培养并重,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扎实开展分类别、分层次、分重点培训,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突出培训重点、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以行业人才培训工作专业化和科学化,助力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行业诚信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主要任务 围绕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与行业及服务对象相关论述,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注册会计师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识,突出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着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专业胜任和业务拓展以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行业人才整体素质,为行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以中注协远程教育培训及继续教育在线网络录播平台为主体,按照中注协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开展网络直播、网络点播和录播等多形式的网络培训。以省注协自办专题培训为基础,面授培训坚持抓两头,即核心层、管理层和新注册、新入职人员的继续教育,筑牢基础,开阔视野,建设品牌,提升实力。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为补充,严格按照《安徽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皖注协〔2022〕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落细内部培训绩效评价考核办法,促进事务所内部培训提质增效。以国家会计学院、大专院校优质教学资源为依托,结合行业执业实际需要,加大推送行业人才学习深造培训提高的力度,发挥高端人才在执业质量提升和业务拓展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行业高端领军人才反哺行业,回馈行业。 三、培训的组织 (一)注册会计师 根据《实施办法》,注册会计师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面授学时指本年度参加省注协自办的面授(直播课)班或中注协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班所获得的有效学时。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面授培训,经中注协批准可由网络录播培训代替。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1.网络录播培训 参加由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加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在线”网络培训平台(https:/cmis.cicpa.org.cn/#/login)的学习。 2.自办专题面授培训 围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要求,立足于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以提升行业人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分级分类开展专题面授培训。 (1)执业机构负责人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执业机构内部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扩大视野,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走势的分析把握能力,提高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办所理念和综合素质,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实施分层培训,共2期。 (2)新注册人员专题培训。引领新注册执业会员(2022.7.1-2023.6.30注册)坚守以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举行一场诚信宣誓,签署一个诚信承诺书,接受一次执业质量警示教育,举办新注册会计师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专题培训班2期。 (3)助理人员实战培训。开展助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助理人员业务能力,推动行业执业质量提升。开展送教基层助理人员实战培训6期。 (4)新审计准则培训。促进准则落地生根,着力解决注册会计师对准则理解不深不透的问题,全面提升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举办新审计准则培训班4期。 (5)联合订制培训。根据《实施办法》,支持同一地区事务所根据业务需要就某一专题申请联合订制培训,在铜陵市开展联合订制培训班1期。 (6)新业务专题培训。依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师资和教学优势,举办绩效评价专题培训班1期。 (7)行业高端人才培养。依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一期)培养,为行业发展培养一批具备管理能力、创新思维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端人才。第二期行业高端人才培养依法依规开展选拔和培训。 (8)高端人才回头看培训。加强前期省行业高端人才后续培养,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保持高端人才的先进性。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高端人才回头看培训班1期。 (9)中注协远程(直播课)培训班。按照中注协培训计划要求,举办行业监管热点难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热点难点、专业标准、管理咨询、年报审计热点难点等专题的远程培训班等共5期。 (10)举办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务能力提升班、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统战培训班和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青年骨干培训班各1期。 3.事务所内部培训 (1)内部培训资格申请 根据《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于本计划下发之日起10日内,向省注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申请材料包括:开展内部培训的申请文件、本所内部培训相关制度和本年度培训计划、授课师资简介和课件。 经省注协审核批准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在培训实施时,应提前7天将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书面报告省注协,并在省注协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培训,做好培训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确认。 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应在本年度11月20日前完成,并通过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报备培训相关材料和数据,包括:本所继续教育办法、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年度培训总结等。 (2)参加总所内部培训报备 根据《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如本年度拟参加总所统一实施的内部培训,可于本计划下发之日起10日内,向省注协提交报备材料。报备材料包括:总所所在地省级注协批准其开展内部培训的文件复印件、分所拟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的申请文件、总所年度培训计划、授课师资情况。 分所注册会计师接受总所统一培训时,分所应当提前7天将总所培训通知抄送省注协,接受省注协有效形式的核查。 报备参加总所统一实施内部培训的分所,应在本年度11月15—30日,向省注协上报材料办理培训学时审核确认手续。上报材料包括:总所所在地省级注协出具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附件)、省级注协签章的参训人员名单、总所内部培训通知文件、参训人员签到表。 4. 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继续教育 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是指与执业相关的专业活动及成果。省注协鼓励会员积极参与行业管理事务、分享运营成功经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对参与我省行业专业工作等行为按照“产出法”继续教育形式予以学时认定。具体按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二)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非执业会员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投入法认可的继续教育(指非执业会员参加面授培训和网络录播培训),每个周期不少于16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网络录播培训通道为中注协会员“继续教育在线”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login)。 四、支持措施 根据《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将按类别对省注协统一组织参加的中注协高端培训、省内集中面授培训予以补贴。 (一)省注协统一组织、选派参加的中注协各类高端培训,交通费自理,食宿及培训相关费用由省注协承担。 (二)省注协举办的集中面授培训,除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外,根据不同培训层次,将对参训人员的伙食分别给予一定补贴。 1.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或股东、合伙人)培训班的伙食及培训相关费用由省注协承担; 2.注册会计师培训班,按实际参加人数,补贴标准为60元/天·人;助理人员培训班,按实际参加人数,补贴标准为50元/天·人;其他培训相关费用由省注协承担。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合理安排。各会计师事务所要从行业发展和人才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培训工作,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培训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本事务所全体员工的工作与学习,防止出现前松后紧的现象。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工作安排选择时间合适的培训班,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做到工作、培训两不误,完成本年度培训学时,保持和提高自身的职业胜任能力。 (二)落实制度,强化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暂缓通过任职资格检查。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贯彻执行《安徽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公告制度》,对学员报名、培训、考勤、考试、学时确认等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相关信息通过协会官网(www.aicpa.org.cn)向全行业公开。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培训计划表
注: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实际发出的通知为准。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 说明: 1.本申请表中,经省级协会确认的学时数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2.“继续教育形式”包括投入法形式和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 3.参加集中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可另附省级协会签章确认的人员名单; 4.申请人提交本申请表时,请一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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