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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报名热点解读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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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6-11 14:46作者:安徽会计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中级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报名热点解读小助手.png


1.政策文件

各市财政局官网发布本地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通知。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会考〔2023〕2号),网址:https://czt.ah.gov.cn/zdzt/hjgl/tzgg/149003251.html。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工作的通知》(皖财会考〔2024〕2号),网址:https://czt.ah.gov.cn/zdzt/hjgl/tzgg/149441531.html。

2.相关网址

信息采集或变更网址(安徽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

http://39.145.0.238:8801/web/#/home

考试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

3.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4.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2日12:00

缴费起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2日18:00

逾期导致不能报名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流程

6.外籍人员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报名条件中有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规定的,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7.信息采集(变更)

我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前需要信息采集,已经采集的考生如信息有变化需要信息变更,报名期间信息采集或变更量大,为避免集中报名和审核拥挤,建议尽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报名截止时间1日前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而导致不能报名缴费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资格审核

我省中级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前审”,报名时,全国报名系统根据我省信息采集相关信息进行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条件,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核,直接发放证书。

9.免试申请

在我省报名参加202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已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时可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具体请查看报名地市财政局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10.会计工作年限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信息采集或变更时,考生提供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日期截至当月,在信息采集系统填报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可按照截至当年度12月31日满年数填写。如:累计月份到今年3月份,不满4年,但到今年12月份满4年,信息采集时可以填写4年。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若没有从事会计工作,则“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三个字段不填。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显示为0的,请删除。

11.学历学位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证书》。

12.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上传错误、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完成缴费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13.咨询渠道

省会计管理平台网络咨询(http://39.145.0.238:8801/web/#/home):

各地市财政部门电话咨询:

合肥 电话:0551-12345

淮北 电话:0561-3023938、3053885

亳州 电话:0558-5119275

宿州 电话:0557-3905760

蚌埠 电话:0552-2076967、2072957

阜阳 电话:0558-2278998

淮南 电话:0554-6667431

滁州 电话:0550-3216510、3216511

六安 电话:0564-3378215

马鞍山 电话:0555-8880565

芜湖 电话:0553-3122122、3122143

宣城 电话:0563-3023872、3012870

铜陵 电话:0562-5858190、2629110

池州 电话:0566-2023991

安庆 电话:0556-5288972

黄山 电话:0559-2355302

缴费咨询电话:17305603214、18110926720

技术支持电话:0551-6815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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