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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一期)选拔笔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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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7-13 15:55作者:安徽会计来源: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皖注协〔2021〕59号)规定,选拔笔试定于2022年7月30日下午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7月30日(星期六)15:00-17:00。

二、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三、考点名称: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82号)

四、考试相关要求

(一)准考证领取: 2022年7月29日全天,应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同心苑南楼宾馆(省考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详见宾馆指示牌)

(二)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各相关执业机构应组织应考人员学习我省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和考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选拔笔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附件1),自觉服从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文明、有序参考;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四)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疫情防控事项。请提前下载打印并签署健康承诺书(附件3),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签署后的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拒不提供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联系电话:0551-68150366、68150359;同心苑南楼宾馆总台电话:0551-62231017,18256920057。

附件:

1.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选拔笔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

2.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一期)选拔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一期)笔试人员健康状况承诺书.pdf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

选拔笔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

一、应考人员在参加考试前,应认真阅读《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方案》、《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及本守则。

二、应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在《考场清单》“考生签字”栏内签名,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考桌桌面的左上角。

三、在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以上的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应考人员交卷退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退场的应考人员应举手示意,告知监考人员。

四、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和圆珠笔、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具备储存及显示、扫描、拍摄、接发图像和文字功能的各类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座位。

五、应考人员按规定在答题卷指定位置用正楷正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错填造成成绩无法确认的,责任自负。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填写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的,将取消考试成绩。

六、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答题要求,并按各试题要求将答题结果填写在答题卷指定位置内,答题结果填写在试题卷、草稿纸或未填写在指定答题位置上无效。

答题内容需要修改时,不允许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涂改笔。

七、应考人员考试期间如需草稿纸,只能使用统一配备的专用草稿纸。

八、应考人员在考试中,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如出现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有关情况将向所在单位通报。

九、考试结束时间到,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所使用的答题卷、试题卷、草稿纸等资料整理后分别翻放在桌面上,等候监考人员当众清点回收。待监考人员宣布退场时,应考人员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将答题卷、试题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外,违者将取消考试成绩。  

十、应考人员临场生病或遇其他必须临时到考场外处理的事项,需经监考人员批准,由流动监考人员陪同处理;不能继续坚持考试的,应停止考试。

附件2: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一期)

笔试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为做好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一期)笔试考试期间(2022年7月30日下午)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合肥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将考生防疫须知发布如下,请按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1.保持安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状态。“黄码”和“红码”均不能参加考试。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7天起原则上“非必要不出门”,如需出门,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在外出活动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关注自身是否存在新冠相关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嗅味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如有异常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3.配合考点防疫检查。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点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对不符合省市疫情防控具体规定的考生,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入场考试。

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体温正常(体温低于37.3℃、无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两码正常(安康码、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提供健康承诺书的考生扫安康码并出示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生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场应当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工作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

4.考生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校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合肥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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