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处置资产的函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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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7-20 15:01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报废资产的函》(皖狱〔2022〕2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申请报废处置一批设备(数量344件,账面原值9563904.67万元)事项,你厅组织专家进行了鉴定并出具技术鉴定意见,已经你厅党组会研究同意。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同意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属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版)》范围内的(数量44件,账面原值483541.97元)由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按照《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皖财资〔2019〕1270号)进行处置。剩余资产(数量300件,账面原值9080362.7元)处置事宜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厅督促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8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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