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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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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8-19 15:03作者:安徽会计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有关市、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财建〔2022〕251号),现下达你市、县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第五批),用于普通国道、内河高等级航道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0203,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次资金下达后,有关要求如下:

一、直达资金标识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有关市、县收到指标后,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五批)

项目分配表

2.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五批)

绩效目标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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