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知一、系统运行环境360安全浏览器/IE9及以上版本 二、信息采集对象1.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2.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
特别提示,信息采集主要对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进行审核,其他信息不需要进行审核,但要如实填写。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下为不同人群信息采集需要准备的材料。图:安徽会计信息采集页面一、不从事会计工作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生(学籍所在地在安徽)请提前准备证明材料:个人一寸白色背景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照片,学籍或学生证证明。二...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省财政厅对原有的安徽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将于4月10日正式上线。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信息采集对象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应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包括:(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