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级会计考试当中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和怎么证明?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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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03 14:44来源:本站原创 安徽会计提问: 咨询:中级会计考试当中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和怎么证明? 安徽财政回答: 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一般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不应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具体年限以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为准。 若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市会计考办电话3012870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推荐服务】 查看更多安徽会计常见问题,点击进入>> 我是安徽会计,我有问题需要咨询,点击提问>> 原创声明:此篇为安徽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源于网络,安徽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anhuikj.com/h-nd-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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