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30号文,优化中介服务,引导事务所高质量发展,省注协拟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研究并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意见以电子文本形式反馈至:ahzxjgb@sina.cn。
联系人:胡廷康,联系电话:0551-68150380。
附件:1.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修订说明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