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满足市直单位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4〕525号)要求,...
各位学员:为满足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4〕525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
各有关单位:为满足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4〕52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为满足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宣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满足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
为满足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要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4〕52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二、...
各县(市、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放管服”改革精神,依据滁人社发〔2022〕40号《关于下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权限的通知》,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继续教育证书审核盖章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放证书审核权限自2023年9月1日起,会计职称系列继续教育证书审核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市、县两级进行。其中会计专业知识培训、研修等内容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公需科目培训报同级...
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2023年培训计划安排,省注协将于近期举办2023年第三期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远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热点难点,请各机构认真组织,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主动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和敢于接受监管的责任主体意识培养、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开展IT审计、基于财会监督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新时代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等。二、培训对象:注册会...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为满足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宣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2023年培训计划安排,省注协将于近期举办2023年第一期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远程)——行业监管热点难点,请各机构认真组织,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思政课程、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与职业道德讲解、行业监管重点难点、财务舞弊识别与审计失败防范等。二、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三、培训时间2023年5月30—31日,上午 9:00—12:00,下午1...
各位安徽会计人员:为满足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安徽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安徽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
各位学员:为满足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3〕33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满足市直单位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3〕332号)要...
皖财会[2023]332号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满足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
各位安徽会计考生,安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可通过安徽会计信息网公众号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1.扫码识别下列二维码(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再打开微信扫一扫,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2.点击关注公众号3.点击首页的会计服务4.选择继续教育5.点击阅读全文6.选择继续教育查询7.进入继续教育查询界面,选择个人用户,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密码(默认证件号后六位)8.点击登录查询
各位安徽会计人员:为满足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安徽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安徽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安徽会计继续教育范围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
各会计师事务所: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安徽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6月10日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持续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各资产评估机构: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6月10日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执业会员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高素质的执业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
安徽省2022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须知一、网络继续教育对象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二、网络继续教育时间1.2022年度网络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以前年度补学:2022年,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可以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安徽省2022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须知一、网络继续教育对象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二、网络继续教育时间1.2022年度网络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以前年度补学:2022年,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可以参加网络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