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会计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二维码 1
发表时间:2023-09-05 16:08作者:安徽会计来源:安徽财政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jpg


事项名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基本编码:000713001000

法定办结时限:25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安徽省财政厅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受理条件:

只受理税务部门初审后汇总报送的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认定工作规定条件的事项。


常见问题

1、问:如果我们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哪些收入可以免税呢?

答:获得免税资格认定后减免的是企业所得税,但并不是缴纳的所有企业所得税,而是以下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2、问:我们应该向哪里递交申请材料呢?

答:请向平时缴纳税收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3、问:我们是一家省级的基金会,我想问问我们有资格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吗?

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都可以提交申请。


Copyright © 2008-2024│ANHUIK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会计 服务安徽│邮政编码: 230000
主办: 安徽会计信息网│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